印发《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来源:西宁晚报刊发: 2015-05-00。
5月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彭浩省长于4月16日发布《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省第一份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关于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加快推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对于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慈善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慈善组织不断壮大,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在扶贫济困、扶孤助残、扶老扶残、助学扶医、保护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玉树大地震后,国内外组织和爱心人士捐款近百亿元,有力推动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有3339个,其中慈善社会组织831个,占社会组织总数的25%,年筹资能力超过1亿元,成为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的重要补充。与此同时,我省仍有城乡低保56.7万人、残疾人30万人、贫困人口53.97万人和部分贫困人口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在政府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要通过慈善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逐步形成扶贫济困和全社会积极参与慈善的长效机制。(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