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已在许多地方推出。比如山东的17个城市都建立了。他们的经验是,医疗纠纷调解中的第三方必须完全中立。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医疗纠纷怎么办?是去医院拉横幅闹事还是去法院?其实也可以由第三方调解。& ldquo加快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机制;这是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提到医疗纠纷。记者发现,山东17个城市已基本实现第三方调解机构解决医疗纠纷。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全国人大代表邱要求尽快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枣庄市立医院副主任、全国人大代表王玲表示,总理的报告中提到了医疗纠纷的预防和调解,说明政府对医患关系的重视。
比如她说,发生医患纠纷后,患者往往不信任医院,在医院调解非常困难。除了患者,医院还需要一个调解平台。如果医院在医患纠纷上投入大量精力,必然会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医疗质量。
于是,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应运而生。
邱说,我省泰安、集宁、济南、青岛等地已成立第三方调解组织。虽然各地做法不同,但工作原理基本相似,即利用法律、医学领域的专家成立智库,成立调解委员会。
以济南为例,济南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了第三方调解委员会。作为人民调解员协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是中立、独立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聘请具有较强专业知识、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退休医学专家以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
青岛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公益性社会组织,与行政部门、医院无隶属关系。调解不向医生和患者收取任何费用,完全中立& ldquo第三方& rdquo。
& ldquo目前,全省已有17个城市基本推行第三方调解机构解决医疗纠纷,泰安等城市的做法在全国各地做了典型发言。& rdquo邱对说道。
邱表示,希望国家尽快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ldquo通过法律法规的出台,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只有合理公正地处理医患纠纷,才能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rdquo
王玲说,为了解决医疗纠纷,除了第三方调解,如果双方都不满意,也可以走法律程序。& ldquo比如希望国家出台法律打击医疗纠纷,保障医院正常秩序。& 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