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委会正式揭牌2014年9月30日03:43来源:人民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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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青岛市医委会》终于开播了,我的建议也落实了!“最近,虽然青岛CPPCC的一员李娜百忙之中,但她没有忘记关注医委会的相关报道。李委员提到的“医疗调解委员会”,是指9月1日正式启动的青岛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据了解,这是一家独立的“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构,社会各界对此寄予厚望。
据李娜专员介绍,近年来,一些地方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不断。从医院“医闹”事件到砍伤医务人员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与和谐。长期以来,我国医疗纠纷的认定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第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医疗纠纷鉴定机构的不完善,医患双方对上述三种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都不满意,各界“建立第三方医患调解机构”的呼声越来越高。
作为医疗卫生界的一员,李娜非常关注这个问题。近年来,青岛市相关部门多次讨论设立第三方医患调解机构,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搁浅。为此,她多次在市人大会议上呼吁积极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今年,她提交了《关于推动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尽快运行的案例》,并提出以下建议:由市法委会或综合管理部门牵头成立以司法部门为主体、卫生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或成立隶属于司法部门的“医患调解协会”,建立由医学、法律、保险、心理咨询等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应当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他们的调解方法要方便快捷,医患双方都容易接受。对于不适合调解的案件,应当对患者的维权方式给予指导,引导患者采取依法维权的方式。公安机关要切实打击“医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经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调解达成赔偿协议的,有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部门应当尽快向受影响的当事人支付赔偿金;没有责任保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医疗机构向患方支付赔偿,切实维护患方利益。
据了解,青岛市医委会是公益性服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独立的第三方调解组织。主要职责是调解青岛市(含青岛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医患矛盾,指导全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为发挥调解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保障调解中心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市医疗调整中心邀请医学专家、法律专家参与医疗纠纷调解,聘请医学专家、律师担任医疗调整中心兼职调解员,成立由120名医学专家、120名律师组成的医疗纠纷专家咨询组。
“这为医患双方搭建了一个平台,为市民做了一件好事!”李娜专员说。青岛市综治办在回复她的建议时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医疗纠纷调解的协调和指导,督促按规定设立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宣传医患纠纷调解的渠道和流程,宣传市医委及相关机构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余德平是肖鑫)
(来源:人民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