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相关考点,我们今天继续研究。这门课主要是关于& ldquo医疗事故的处理。。
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纠纷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报告医疗过失、封存病历和现场物品、尸检等。
1.医疗过失报告。分为内部报告和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内部报告。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应报告的情况:①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②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③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向本机构医疗服务质量部门报告。
(2)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这便于行政部门及时掌握辖区内医疗事故的发生情况,及时调查取证。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及相应责任,及时处理医疗事故纠纷;也便于卫生行政部门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可作为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的警示和参考。
有严重医疗过失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下情况:
(1)导致死亡或者可能发生两次以上医疗事故的;
②3人以上人身伤害后果;
(三)卫生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封存病历和现场物品。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病历是判断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为了防止病历被修改,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在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有必要对病历进行封存。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的资料有: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对疑似因输液、输血、注射、药品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现场物品(如输液器、注射器、残液药、血液、药品、取药用血管等)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同一批次的同类物品应同时封存。
密封的材料和物品由医疗机构保管。解封时,双方当事人也必须在场(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两人以上)。
3.尸检。
在死亡情况下,如果医生和患者都不能确定死因或不同意死因,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体冷冻条件可延长至7天。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医患双方应及时提出尸检要求,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周。否则,无论哪一方拒绝或拖延尸检,都会影响对死因的正确判断,责任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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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辑: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