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记者沈燕)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布通知,自7月1日起,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将由市场调节。非公立医院价格放开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未来看病会不会更贵?对于市民的担忧,市物价部门表示,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不意味着医院可以随意提高服务和药品价格。如果医院的定价超过政府的定价,他们将无法获得医疗保险。一旦得不到医疗保险,市民就不会选择去相关医院就医,市民不用担心。昨天,物价部门通报了一些医院容易发生的价格违法案件,提醒市民注意。
政策
非公立医院实行自主定价。
据悉,此前,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备案管理和《收费许可证》管理。从今年7月1日起,非公立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可以对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独立定价,但需要公示一周并告知当地价格、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后方可实施,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价格水平相对稳定。价格调整期原则上应不少于六个月。
对于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自行设置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设置服务项目。
“但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特殊医用材料仍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市物价局收费处相关负责人王廷庆表示,非公立医疗机构只对医疗收费项目,如护理、医生诊疗、设备检查等实行自主定价,不涉及药品。
消除疑虑
以后看病会更贵吗?
“现在价格放开了,以后看病会更贵吗?”新政策一出台,很多市民表示担忧。
“扬州参与自主定价的医院很多,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牙科诊所和一些私人小诊所;第二类是一级医院,如江苏水利医院;第三类是二级医院。扬州和平医院、东方医院、友谊医院、华东惠康医院都在本次自主定价范围内。”王廷庆说,其实市民看病后不用担心价格上涨。“如果医院的医疗收费增加太多,超过政府定价,就不会纳入医保,很多市民也不会去这些医院看病。对于医院本身来说,绝对不值这个蜡烛。”
提醒
■“加瓶费”不同于住院。
市物价局王廷庆告诉记者,在医院医疗收费检查中,发现部分医院在“加瓶费”的收取上存在困惑。他提醒市民,门诊输液患者从第二瓶开始收取“加瓶费”,每瓶收取1元,但住院输液患者从第四瓶开始收取“加瓶费”,每多一瓶收取1元。很多医院按照门诊输液的收费方式收取住院输液的“加瓶费”,所以提醒市民就医时要注意。
■CT次数实际显示为“2.3次”。
据介绍,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医院部分大型检查项目定价单位不规范。例如,医院病房的出院患者名单显示,CT扫描次数为2.3次。“虽然费用还在规定范围内,但这是违背常理的。CT做一两次。怎么会有小数,而且已经做过2.3次了?”对此,检查人员严厉批评该院,要求其调整电脑收费系统中不规范的计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