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交锋暴露美国政治制度缺陷(1)

作者:高,东吴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医改进程举步维艰。

美国奥巴马医改过程中两党的政治对抗主要表现在制定医改法案、审议通过法案、诉讼新法案违宪、制定新财年政府预算等阶段。争议主要集中在三大问题上:政府在医疗保障领域的权威、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责任分担、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途径,尤其是政府权威之争贯穿始终。

2009年,奥巴马发起医改,主张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解决医疗保障日益严重不足和医疗费用居高不下两大问题。奥巴马最初希望赢得共和党的支持,并在医疗改革峰会上征求意见。但共和党坚持一贯立场,反对政府干预医疗市场,批评政府干预会扰乱医疗市场公平竞争,直接指责奥巴马医改是“政府干预、政府接管”的危险行为。面对共和党的不配合,奥巴马指派国会民主党领袖起草医疗改革法案。

2009年7月后,民主党起草的医疗改革法案提交参议院和众议院辩论、审议和通过。该法案体现了民主党的医改理念,通过政府对医疗市场的适度干预,全面改革“公、私”医疗体系,扩大公共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全民覆盖的目标。共和党认为市场化是实现全民覆盖的主要途径,民主党的法案最终会导致政府全面接管医疗市场,必然会降低服务质量,不利于医疗技术创新。

为了在国会顺利通过医改法案,奥巴马四处游说国会议员和选民,特别关注争取民主党党内团结,呼吁他们支持改革。共和党人攻击得死去活来,在整个国会投票之前都没有放弃敦促民主党重新考虑医疗改革法案,指责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的、毁灭性的法案。两党在国会合作没有希望。奥巴马决定抓住民主党控制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机会,鼓动民主党多数派通过新法案。2010年3月,尽管共和党强烈反对,没有投赞成票,但由于参议院和众议院民主党人占绝对多数,新法案成功通过。

新法案成为民主党“一党胜”的结果,共和党立即组织进攻,推翻新法案。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共和党在各州积聚反奥巴马医改力量,对违宪的新法案掀起司法诉讼,指控新法案的两大核心问题“个人强制条款”和“医疗补助延伸条款”违宪,最终提交最高法院裁决。虽然法官标榜自己的裁决意见是基于中立客观的司法分析,但实际上,他们在投票裁决时大多倾向于偏袒自己的政党。九名大法官中有五名是共和党人,但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最终转而反对民主党,并投票支持新法案符合宪法的关键投票。然而,最高法院以7: 2的比例裁定两个核心条款之一“医疗补助扩展条款”违宪,并提议将其提交国会重新审议和修订。这一裁决满足了共和党的一些要求,并寻求两党之间的政治平衡。

在最高法院作出裁决10多天后,共和党利用在新一轮国会选举中重新获得的众议院优势,推动众议院举行投票,以多数票通过了新法案。共和党立即呼吁参议院举行同样的投票,并与众议院一起重新考虑废除这项“有害法案”。然而,由民主党主导的参议院明确表示,永远不可能就废除新法案进行投票。

2013年9月,美国新财年即将到来。此时距离新法案实施只有两个月。共和党借此机会提出了一项法案,将政府预算与阻止实施新法案捆绑在一起,以便推迟实施或废除新法案。奥巴马指责共和党威胁国家信用,并明确表示不会与共和党就新法案进行谈判。两党政府预算与新法案实施之间的关系无法达成妥协。新财年的政府预算暂时还没有谈妥,美国政府非核心部门也要停摆17天。

[负责编辑:王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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