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2016年,上海市居民社区医疗互助计划公布。网络映射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社区医疗困难人员互助计划工作的通知》,规定2016年社区医疗困难人员互助计划资金筹集标准为2740元,其中参加人员支付130元,其余由市、区(县)政府按1:1筹集。门诊医疗救助补助每人每年150元,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016年我将申请2016年扶贫计划,享受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待遇。
具体如下:
一、关于资金筹集。
(1)2016年扶贫项目资金筹集标准为2740元,其中参与人支付130元,其余由市和区(县)政府按1:1的比例筹集。
(二)当年帮扶资金超支部分由市、区、县政府按1:1分担。
第二,关于待遇的享受。
2016年,扶贫项目的待遇标准不变。具体来说:
(一)门诊医疗救助补贴和补助。门诊医疗救助补助每人每年150元,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门诊扶贫补助用完后,个人现金自筹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当年500元的,按以下比例支付扶贫资金: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5%。
(二)住院医疗救助补贴。参保人员有外省市或原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累计住院自费医疗费用超过当地医保机构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部分,60%由困难资金补助;参加外省市或原单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当累计住院医疗费用总额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时,50%将由困难资金补助。
三.其他人
(一)扶贫计划的其他事项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2)参与者申请2016年扶贫计划的时间为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
(3)参会人员享受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待遇。
(四)本通知具体操作办法由市医保企业管理中心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