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卫计委7月8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设立紧急救助基金,积极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识别或身份明确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要按照标准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搪塞或拖延治疗。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的责任,防止“坐等收钱救人”。
对于“无主患者”、“倒下的患者”以及少数真正没有支付能力、急需治疗的患者,“等钱救人”的情况时有暴露。个别医院和医护人员带头只顾自己的利益而置生命于不顾,自暴自弃,脱离人文情怀,甚至将重病乞丐扔进荒野,屡屡刺痛人们的神经。
目前,卫计委要求各地建立疾病紧急救助制度,即从机构层面,形成为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提供紧急医疗的保障机制,避免因“等钱救人”等原因造成灾难性后果。但要落实“等钱救人”的禁令,就要解决疾病紧急救助基金“钱从哪里来”的尴尬。只有当疾病紧急救助基金足额到位,能够慷慨解囊救助患者时,医疗机构才会没有后顾之忧。
其实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确实存在——近日有报道称,据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统计,全市11家市属公立医院累计医疗欠费8157万元,欠费人数超过8000人,其中深圳市第二医院医疗欠费最高,达到4000万元至5000万元。从那以后,南京的一些大医院也表示,几乎每年都会遇到数百万的欠款。如今,禁止医疗机构“等钱救人”。谁应该为大量的医疗急救费用买单?
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医疗机构在救治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时,很可能仍然会违背承诺,监管人员也无法有正当理由对其进行处罚,导致疾病应急救助体系停滞不前。虽然一些地方通过各种渠道筹集了应急救援资金,比如依靠公共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的捐赠,但还是要问一问公共财政是否能成为这些渠道中最充足的保障。保障患者的生命权是医院的职责,需要社会的关爱,是政府的职责。
根据早期数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各级公共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有限,医疗卫生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在这种背景下,公共财政是否愿意投资疾病应急救援基金,就有些令人担忧了。从医疗保险基金屡遭挪用、截留和“沉睡”来看,疾病紧急救助资金的使用能否透明高效,防止腐败或不公,也是非常重要的。医院被要求“见死不救”。一是公共财政要成为医院强大的经济后盾,为特殊群体带来生命曙光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