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湛江4月11日电(梁胜、周)10月10日至11日,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姚一行对医保“湛江模式”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研。
据了解,2009年,湛江市在充分利用原有医保管理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改进服务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管理。2012年率先发展城乡大病保险,逐步走上“城乡一体化、市级统筹、参与商业保险、规范诊疗、大病保险”的欠发达地区医疗保险新路径。
湛江市副市长梁志鹏表示,湛江不断创新医保“湛江模式”,特别是建立大病保险制度,通过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使城乡医保发挥更好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群众根据诊疗需求寻求合理就医,逐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快速分割治疗、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让参保人员得到更便宜、更便捷、及时、安全的医疗服务,有力推动医改进一步深化。
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方面,湛江的做法是严格遵循“按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同时建立大病医疗保险信息通报制度和保险事业激励约束机制。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冯志强表示,以支付方式改革为突破口,结合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医疗卫生资源实际分配情况,建立健全了“总额控制、病种加定额、按月预缴、年终清算、合理补偿”的支付体系。扭转了医保基金亏损较大的局面,初步实现了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总体目标,促进了医院、经办机构和参保患者的和谐共处和医保的可持续发展。
冯志强说,政府主导、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在扩大和延伸基本医疗保障功能、有效缓解参保居民“因病致贫”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目前湛江市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8%,乡镇卫生院、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0%、50%。大病保险最高赔付限额提高到一级30万元,二级50万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普通门诊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