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日前,我省印发《福建省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保联动十条措施》。
医生增加差别待遇,基层报销比例大。
《办法》建议,我省将进一步拉大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等级医院报销比例差距。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三级医院约75%,二级医院约80%,一级医院约90%。在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约为50%,二级医院约为65%,一级医院约为80%。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县外医院报销比例约为50%,县内医院约为8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超过90%。
支持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继续推进和完善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按人头一次性支付试点。进一步落实大病异地就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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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