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近日,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今年3月,其一亲戚从丛台区迁入寒山区,她也想跨区域转移城镇居民医保关系。然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却遇到了两个终点& 1;卡片& rdquo没事人一样,关系转了大半年没转了。对此,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满石表示,将负责协调解决此事。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亲戚今年50多岁了,参加了两年前搬离的丛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委托她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但在办理转移关系时,含山区要求丛台区城镇居民医保中心在转移医保关系前出具相关证明。丛台区表示无需开具证明,寒山区城镇居民医保中心只需通过医保软件自行办理转账业务。如果拿不到丛台区和寒山区不改关系的证明,事情就会陷入僵局。今年8月,含山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于2015年开始收取医疗保险费。张女士的亲属也在新搬的社区居委会交了医保费,但居委会用了张女士。
她以亲属没有转移医疗保险关系为由,拒绝收取自己的医疗保险费。
随后,记者分别采访了丛台区和寒山区的城镇居民医保中心,丛台区城镇居民医保中心的解释与张女士相同。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副局长刘满石表示,张女士亲属的医疗保险关系可以直接转移,无需丛台区出具证明,但需要等到2015年1月1日以后。因为她2014年在丛台区缴纳了保费,享受了丛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张女士的亲属可以在她居住的社区缴纳2015年的保费,这样她就可以在含山区享受2015年的医疗保险。由于张女士的亲属在寒山区缴纳保费,2015年医保关系工作人员将自行转岗。目前要解决居民委员会不收保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张灿女士直接拨打3128350向他说明详情,或者再次向居委会缴纳2015年保费。如果再次被拒,她可以立即拨打这个号码,他将负责与居委会沟通,帮助张女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