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的帮助下,看病和住院的负担减轻了很多。”去年2月,家住启东的龚因中风住院5个多月,前后花费医疗费用近百万元,其中55万元符合新农合政策。她的家人告诉记者,NCMS和大病保险都报销到了“上限”。目前报销的33万元已退回患者医疗账户。
“普通医疗保险是民生底线,具有普惠性。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是减轻家庭负担的重头戏。”市卫生局基层妇女处处长王新生表示,普通家庭的“因病致贫”往往是一种大病,一场耗资数十万元、上百万元的疾病,可能会迅速拖垮一个家庭的经济基础。于忠,家住通州区川江镇,去年6月因脑出血住院近7个月,元旦前夕出院。于忠媳妇张萍说:“我公婆都是普通农民,我和老公都是工人阶级。我公公这次住院一共花了64万,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好在公公参加了新农合,新农合、新农合的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一共报销了33万元,其中已经支付了近30万元,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
自去年3月1日起,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在我市全面实施。当年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均为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可按政策规定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和医疗救助。单次或当年住院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新农合大病保险按照参合地区新农合筹资标准的5%(人均20至30元)筹集,由新农合统筹基金列支。商业保险公司在海安县、通州区、如东县和南通滨海园区等地区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其他地区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承担。目前,我市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系统、h is联网,全面实现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据统计,共有471.66万人参加大病保险,共筹集资金18538.59万元。截至去年11月底,大病保险累计赔付24874人,累计赔付8830.39万元。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今年人均筹资标准已突破500元大关,达到538.66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为360元至480元,个人仅需缴纳100元至130元。记者袁晓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