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改迎来而立之年

自1985年以来,中国的医疗改革已经走过了30年。中国的医改一直在探索,从简单的行政化、简政放权搞活,到后来的医疗市场化、鼓励各医疗机构合作兼并,再到2009年的新医改,强调坚持公共卫生的公益性。

1985年被称为“医改元年”。

当年,国务院批准了1984年8月卫生部起草的《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其中提出:“要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渠道筹集资金,放开搞活,拓宽卫生事业发展道路。”于是,中国的全面医改正式启动,基本做法是“只给政策不给钱”。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不足。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卫生防疫网络遭到破坏等问题凸显出来。

1992年是向“医疗市场化”进军的一年。当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若干意见》。根据这份文件,卫生部要求医院在“以工助医、以工补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从那以后,一系列可以创造利益的新事物,如命名手术、特殊护理和特殊病房,在医疗系统中蓬勃发展。在这个阶段,卫生系统内部关于政府是领导还是改革市场有着无休止的争论。

2000年,产权改革的号角吹响。

2000年2月,《国务院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布,其中“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建设医疗服务集团。营利性医疗机构放开医疗服务价格、依法自主经营、按规纳税等。,这被解读为完全“市场化”医疗改革的绿灯。

2005年医疗改革的变化。当年5月初,卫生部副部长马晓华发表讲话,严厉批评当前公立医疗机构淡化公益、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强调“政府主导,引入市场机制。体制改革不是医疗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式,我们永远不提倡民进国退。”

2009年,新一轮医疗改革启动。2009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政事分开、管理与行政分开、药品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家卫生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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