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院协会2015年仲裁调解处理医患纠纷研讨会成功举行

【/h/】2015年山西省医院协会医患纠纷仲裁调解工作座谈会成功召开。


2015医患纠纷仲裁与调解研讨会。

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探索仲裁调解化解医疗纠纷,10月10日,由山西省医院协会主办的“山西省医院协会2015年仲裁调解处理医患纠纷座谈会”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影像大楼6楼会议室成功召开。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刘、太原市卫生局副局长刘振宝、太原市卫生局医政医管处处长许、山西省医院协会会长李和平、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张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导师赵教授等参加会议, 太原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西公司董事梁鸿。 省市医疗机构部分负责人和医务人员,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站负责人,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参加会议。

领导出席了会议。

侯燕,太原市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主任。

会议由太原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主任侯燕主持。会议分享了医患沟通的促进与防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解读、证据在医疗纠纷仲裁、医疗纠纷调解仲裁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风险转移机制的建议、医患纠纷仲裁调解的实践。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张进分析了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暴力事件频发等问题,如何正视并找到有效解决办法。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刘就医疗纠纷处理现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等与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太原市卫生局副局长刘振宝客观分析了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他强调,积极探索解决医疗纠纷的新途径,建立人民调解、医疗仲裁、医疗责任保险“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将对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改善医患关系起到积极作用。太原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主任侯燕表示,妥善处理一起医疗纠纷,不仅关系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解除医护人员在救治患者时的后顾之忧。他还强调,《仲裁法》关于预防医疗纠纷和调解医疗纠纷的讨论,将对医疗仲裁调解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它将使医院和患者找到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使医疗纠纷得到更妥善的处理,医疗仲裁调解也具有不可磨灭的社会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山西省医院协会会长李和平对本次研讨会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下一步将扩大协会工作范围,紧密结合本次医患纠纷调解研讨会的新方式、新思路,充分发挥仲裁调解作用,使医院的维权与医疗方式相结合,真正实现自律维权。随后各界专家就医疗管理、医学、仲裁、法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周斌,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罗慧如,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梁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陕西公司董事。

中国网阳泉频道(记者张少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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