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女厕维修六旬老太男厕方便摔骨折 医院花5万元买教训

2009年9月22日-医院内的纠纷通常是由于治疗过程中的医疗事故,或与治疗相关的漏诊、误诊引起的。9月17日,大庆市医委会调解了一起与医疗事故无关的纠纷。60岁的老太太在医院治疗,方便上厕所,因为女厕所维修暂时关闭,老人去男厕所,不小心慌慌张张摔倒,导致腿骨折。

为此,医院赔偿了5万元,双方的纠纷持续了近一年,最终结束。

男厕所骨折。

李的家人住在县城。2014年1月,因为天气寒冷,她感冒了。阿姨是个粗心的人。她认为吃点感冒药会好起来的。然而,几天后,她的咳嗽加重,发展成肺炎。

看到我60岁母亲的愧疚,孩子们劝她住院。随后,阿姨被孩子们送到医院治疗。入园第三天早上,孩子们出去买早餐的时候,阿姨起床上厕所方便。当她来到厕所时,她用手拉了拉女厕所的门,但没有打开。这时,附近的人告诉她,女厕坏了,不再用了,但现在都用男厕了。阿姨再也忍不住了,走进男厕所。

老人又老又弱,第一次在男厕方便,心脏“突然”跳了一下。然而,当外面有人拉车门时,阿姨慌慌张张地爬了起来。突然,我滑了一跤,摔倒在地上。原来厕所台阶上有水。老人摔倒后,脚疼得厉害。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迅速拍照检查,结果是外侧脚踝骨折。

谈判失败了几次。

肺炎还没有治愈,这又增加了一种新的疾病。孩子们为老人的痛苦感到悲伤。经过讨论,他们决定把老人转移到医院治疗。在医院呆了很长时间后,老人回家休息了。然后,老人和孩子去第一医院要求声明。老年人住院要花很多钱。关键是天气热。老年人要一直卧床,几个月不敢下地干活。家属要求赔偿10万元。

6月13日,市医委来到老人发生纠纷的医院,与老人及家属一起找到医院负责人协商解决纠纷。当时医院认为老人在厕所摔倒是因为老人面前没有人陪伴,和医院关系不大。老人情绪很激动,坚持赔偿10万元,因为晚年要休息,要花很多钱。最终,因为金额太大,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5万元买课。

事情没有解决时,孩子们总是慌慌张张的。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继续向医院要求解释,但没有结果。9月17日,市医委副主任孙艳霞再次调解此案。

经过详细沟通,医院承诺愿意支付部分赔偿,具体金额由律师详细计算。经计算,医院获得一次性赔偿5万元,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手术费、老人精神抚慰金等。双方无异议签署和解协议。

孙艳霞说,这个案例非常典型。它不涉及医疗事故、误诊或漏诊,而是医院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小细节决定大成败。医院是公共场所,每一个岗位都不容忽视。这个案例提醒了很多医院,当患者进入医院大门时,医院要对患者的安全负责,否则就会产生纠纷,医院的责任也逃不掉。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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