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5月15日第18个“碘缺乏预防日”的临近,关于普通人是否摄入过量碘的争论日益升温。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王斌5月10日在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卫生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编制的《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防治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将贯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方针。
“目前,我国9省109个县的753个乡镇属于高水碘地区。卫生部正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合作,在这些地区设立碘盐销售点。”王斌告诉本报记者。
同时,卫生部即将发布新修订的《食用盐中碘含量标准》,将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降至每公斤20-30毫克。
不过,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地方病防治分委员会缺碘组组长陈祖培表示,一般地区普通居民购买碘盐仍将受到限制。
“十二五”规划按碘分类。
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原则,不同地区将实施不同的策略。
我国碘缺乏病综合防治措施始于1993年,到2010年,除西藏、青海、新疆外,全国28个省份均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在即将到来的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中,防控规划提出了新的防控策略。
王斌表示,到2015年,为持续实现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将继续坚持以食盐加碘为基础的综合防控策略。同时,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原则,不同地区将实施不同的策略。
在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的地区,继续供应合格碘盐,巩固防控成果;在尚未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的地区,进一步加强碘盐普及,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在碘缺乏病仍然严重流行的地区,可以及时对高危人群采取紧急强化补碘措施,通过监测和预警,预防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
另一方面,在推广碘盐的同时,卫生部将合理设置碘盐销售网点,方便因疾病等原因不宜食用碘盐的居民购买碘盐。
王斌告诉本报记者,无碘盐的销售网点将主要位于高水碘地区,高水碘地区为卫生部监测后确定的9省109个县的753个乡镇。
“我国实行食盐专营,食盐销售网点主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中国盐业总公司控制。这样,非碘盐销售网点的布局需要卫生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完成。”王斌说。
非碘盐的购买仍将受到限制。
你必须有医生证明才能去指定的销售点购买非碘盐。
【/h/】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0年监测结果显示,全国碘盐覆盖率为98.6%,碘盐合格率为98.0%,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6.6%,96.8%的县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我国碘盐已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在这种情况下,随着碘缺乏病的逐渐消除,居民碘摄入过量的呼声也逐渐高涨。国内一些科研机构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研究,说碘过量和碘过量会导致甲状腺炎和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的发病率增加。
在要求结束食盐统一加碘的呼声中,长期吃海鲜的沿海地区呼声最高。
然而,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对沿海地区的营养和食品安全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沿海地区水产品不是膳食碘摄入的主要来源,食盐中的碘含量和食盐消耗量约占膳食碘摄入量的80%。
“我国大部分地区土壤中的碘含量都比较低,主要靠海洋的雨水补给。”陈祖培说:“据估计,如果我们仅仅依靠这样的自然供应来满足人类的需求,将需要长达几年的时间。因此,必须进行人工补货。”
此外,这种手动补货方式仍将维持当前系统。“如果居民需要购买无碘食盐,必须持医生证明到指定销售点购买。”陈祖培说。
但随着碘缺乏病防治形势的变化,卫生部决定调整食用盐碘含量,并将在新修订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中公布。
陈祖培透露,新标准将碘含量降至每公斤20-30毫克。在此标准内,各省(区、市)卫生部门根据当地群众的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当地情况的食用盐平均碘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