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绵阳市医疗纠纷防治机制,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市卫计委修订完善了2010年发布的《绵阳市医疗纠纷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修订的《办法》将医患纠纷纠正为医疗纠纷。同时明确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绵阳市调解处置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纠纷虚假陈述,企图谋取非法利益的,依法纳入治安处罚范围,通过互联网发布医疗纠纷虚假陈述的,成为“医闹”的另一种方式。
市卫计委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绵阳市医疗纠纷372起,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87起,占23.3%。27例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仅占7%。数据显示,目前绵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已占据主导地位。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由哪些人员组成?市卫计委医政司司长李晓林介绍,绵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是市司法局下属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主要是法律工作者。此外,医委会还聘请医药、制药、保险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作为兼职人员。就医疗委员会的组织和人员配置而言,它与卫生部门完全分离。因此,“医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情况不会发生。”据了解,市医委自2013年正式投入运行,目前已在全市9个县市全面成立,人员构成与大城市基本一致。
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患者家属擅自夸大歪曲事实,在网上发布未经认证的医疗纠纷案件,给医院带来很大压力。新修订的《办法》将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纠纷虚假陈述,企图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纳入依法治安处罚范围,通过互联网发布医疗纠纷虚假陈述的行为也成为另一种“治病救人”的方式。
同时,《办法》将医疗纠纷纳入各地各单位社会综合治理,明确提出对医疗纠纷较大、受影响方要求赔偿的医疗纠纷,应当进行医疗损害评估,明确了绵阳市医疗损害评估的启动和委托形式,深化了以法治方式解决医疗纠纷的具体内容。(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