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医疗纠纷,市民怎样做到有理有据?

昨日,西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工法院)召开近三年来首次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城区医疗纠纷处理情况,同时就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向市民和医院提出建议。

300多万元:目前市区医疗纠纷案件标的额最大。

2012年12月,经市委政法委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批准,西工法院设立医疗纠纷巡回法庭,负责审理市区(不含吉利区)所有医疗纠纷案件。如今,三年来,医院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536件,调解撤案244件,收案率68%,成效显著。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西工法院首次公布了城区最大的医疗纠纷案件。

2009年7月,市民陈某因为肝胆管结石去了市里的一家医院。几天后,由于治疗失误,陈某遭受了身体伤害。陈某立即将该院诉至西工法院,法院委托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误,以及陈某氏病的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显示,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造成陈某胆管损伤,并造成继发性肝损害。被告应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陈某的受伤导致他接受肝移植,陈某的伤残等级为一级,因此他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陈某随后被转到几家医院接受治疗,但不幸于2013年7月去世。同月,经西工法院调解(判决后),陈某及其家人先后获得赔偿金300余万元。至此,市区最大金额的医疗纠纷案件已经审结。

经验:通过多种手段及时介入纠纷调解。

案件通报后,西工法院副院长刘琦介绍了该院的工作经验: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医疗调解中心)、巡回法院会提前介入纠纷,一旦发生& ldquo医疗问题。医疗调节中心调解人员等法庭工作人员将立即到达现场进行疏导。通行证和其他;立案、沟通和调解。方法,及时彻底了解案情。

刘琦说,通过经验积累,巡回法院发现,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往往希望尽快化解矛盾。因此,在过错责任不明的情况下,患者往往不在乎医院的过错有多大,而是愿意调解解决纠纷,从而快速解决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医疗调节中心会派出调解员调解赔偿金额低于5万元的纠纷。目前,该中心已成功调解了400多起此类案件。同时,医院邀请政法委、卫生局、社会团体、宗教组织、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与患者亲属组成调解小组。网络& rdquo调解。

& ldquo此外,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 rdquo刘琦说,医疗纠纷案件往往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它们奠定了整个城市的医学& ldquo专家库& rdquo,让权威专家可以参与调解。

建议:写好病历很重要。处理纠纷时要冷静。

新闻发布会结束时,西工法院负责医疗纠纷的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郭晓兰向市民和医院提出建议。

张说,在今年8月的调研结论中,医院明确提出建议:严格管理电子病历,不得随意更改和复印错误;一旦它出现医疗问题。而群体性纠纷,医院应利用视听仪器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医学专家被选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

郭晓兰建议,公民在医疗纠纷中要保持冷静,最好在与医院沟通前找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咨询相关问题,这样才能在处理纠纷时有良好的分寸感,有理有据。(洛阳晚报记者赵硕通讯员张)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文章
    最新资讯
    热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