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我犯了割阑尾的罪,被捅了两刀。
昨天上午,市北法院在市医委召开联动机制建立后的第一次调解会议。调解对象为岛城某患者和某三甲医院。据患者的委托人介绍,张于去年10月20日感到腹痛,前往医院治疗。在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后,张于当天在医院接受了阑尾切除术。张没想到的是,出院后,他仍然感到腹痛,多次去这家医院治疗。后来发现是切除引起的感染,有肠粘连。张换了医院,去青大附院做了第二次手术。他认为第一次手术有严重失误,出院后,张向医院索赔。调解之初,张的要求是医院赔偿4万元。双方曾在医委会进行调解,但医院坚持最高赔偿只能是1万元。由于双方赔偿金额差距过大,始终无法达成和解。昨天上午调解开始后,市北法院、市北公安分局、市医委的专家以及市北法院的法官认为,虽然做了两次手术,但因为有医保,张某的自付费用只有5000元左右。考虑到术后恢复较好,可以酌情考虑损失的时间等费用。最终,张的委托人提出了1.5万元的最低要求。经与医院协调,医院同意了这一要求,并表示会尽快赔付。
位置
写了张假条,吐了口水,打了医生。
昨天调解的另一起医疗纠纷是医生向病人索赔。今年2月中旬,陈某因病在弟弟的陪同下前往岛城某三甲医院就诊。经当天在医院值班的王医生诊断,要求医生开出病假,让自己休息一个月。然而,王医生认为陈某的病没那么严重,所以他不需要请一个月的假。医生只同意给陈某一周的假期。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但陈某很生气。他用弟弟推搡并殴打王医生,造成他脸部多处受伤。一开始双方还去医委会调解。经诊断,王医生的伤势构成轻伤。王东不同意,认为他的伤构成轻伤,再次申请鉴定。“如果是轻伤,就构成治安案件。”现场调解后,市北警方表示。最终,在三方调解下,的委托人同意赔偿王医生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8000元,并向王医生道歉。
现状
司法专业知识导致审判时间长。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以市北法院为例,2013年受理医疗纠纷案件56件,结案30件。2014年,受理了113起案件,结案81起。与2013年相比,2014年受理案件数增长101.8%,结案数增长170%,增加了审判压力。“小区合并后,我们去年审理的医疗纠纷占了全市的近一半。”市北法院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医疗纠纷中所有原告均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此类案件诉讼请求中的赔偿金额一般在10万元以上,且均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在大多数医疗纠纷案件中,最终由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也较高。
因为进行鉴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很多鉴定会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其他城市进行。,只有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后,才能进行下一次审理。庭审过程中,部分案件当事人对鉴定结果认可度较低,部分当事人会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讯问,导致庭审周期较长。
作出反应
三方联合诉讼前的调解。
医疗纠纷中的患者大多涉及残疾甚至死亡。一方面,患者及其家属情绪化;另一方面,医院要维护医院和医生的声誉,因此双方矛盾尖锐。审判过程中,双方对责任的认定和划分都非常敏感,经常发生纠纷。由于不同的法院处理医疗纠纷的时间不同,一些当事人会尽快处理自己的案件,甚至主动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起诉,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市医委办公室设在市北区,市北法院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占全市近一半。因此,市北法院发挥了医调委的作用,联合市北公安分局提前成立三方调解机制,对医疗纠纷进行先消化后上庭。(记者徐美忠)
原标题:三部门联动医疗纠纷当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