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疗报销比例

社保医疗报销比例。

关于医疗保险待遇。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应当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

(1)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的个人自付费用、定点药店购物费用。

(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平均年薪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平均年薪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标准。

新农合主要补贴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各县(市)根据筹集资金总额和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金额。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该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低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可达50%至60%。

社保医疗报销比例规定。

医疗保险是我国的基本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了基本保障。那么,城乡居民参加保险可以报销多少呢?以下是详细介绍。

金投保险网的编辑提醒大家,不同城市的医保待遇标准不同,所以社保的医疗报销比例也有很大差异。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医疗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别确定。

第一,学生和孩子。一个结算年度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是65%。

二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一个结算年度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是65%。

第三,其他城镇的居民。一个结算年度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费用。转院或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转院或再次住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医疗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为10元,医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为50元。

(2)镇卫生院医疗报销40%,每次医疗检查费、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检查费和每次就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

(4)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就诊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附中药发票,每张处方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年度补偿限额为5000元。

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电图、x线、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检查费用的限额。是200元;运营费用(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b、60岁以上老人住院,治疗护理费用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在镇医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报销比例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医疗费用一次性超过5000元或全年累计的,实行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的65%,10001-18000元补偿的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血液透析、尿毒症门诊、肿瘤门诊放化疗年度补偿限额为1.1万元。
不在报销范围内。

1、自行就医(非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不能按规定报销的药品的公共医疗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护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的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降温取暖费、救护车费、特殊护理费等费用;

3.车祸、斗殴、自杀、酗酒、工伤、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骨科、美容外科、种植牙、假肢、器官移植、手术点名、咨询费等。;

5、在报销范围内,超出限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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