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刘伟摄。
中国山东频道6月16日讯(实习记者刘晓)6月16日,记者在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涉及5大类49大类262项,今年计划新增59项。当政府购买服务时,负担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
政府购买的服务
不是& ldquo几乎& rdquo
所谓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将一些公共服务项目通过购买的方式移交给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企业等社会力量。例如& other社区就业援助工作;& ldquo家庭护理服务& rdquo等等。,是典型的政府购买服务。《济南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暂行)》所列内容包括6大类57款321项。
济南市财政局副局长周志勇在会上介绍,近年来,济南市在政府采购服务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ldquo2013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9.74亿元,涉及5大类49项262项。& rdquo这262项主要包括公共医疗卫生项目(投资3.1亿元)、公益文艺演出、社会保障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公益招聘活动、法律援助、专项规划等的实施和管理。
& ldquo在这些任务中,政府部门需要全方位参与。因此,政府购买服务不是现状;几乎。相反,政府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rdquo周志勇说。
购买服务的主体是
各级行政机关和机构。
据悉,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其资金由财政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承担。纳入组织机构编制管理、资金由财政承担的集团组织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对创业主体的要求不是& ldquo零阈值& rdquo,需要承担主体满足依法设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配备设施、人员,以及专业技术能力,还要保证良好的纳税记录、独立的物业管理制度等。
从建立到退出,该机制应不断完善。
周志勇表示,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管机制应完全符合政府领导、部门责任、社会参与和联合监督;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财政部门牵头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服务体系。& ldquo购买主体的确定应有标准和程序;同样,绩效评估甚至购买者的退出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机制。& rdquo周志勇说。
记者了解到,在推进政府采购服务专项工作中,一是组织部门要配合法制部门对政府采购服务范围和目录进行审查;其次,民政、工商行政管理、行业领导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年检、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对于表现不佳的买家,要及时退掉,而选择表现优秀的。
初审编辑阚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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