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是多方的责任,不仅仅是医院和医生,病人和他们的家人,还有政府。不仅在于理念,更在于行动。
滥用输液可能是过度医疗中最“人性化”的方式。
2009年我国医用输液104亿瓶,可见输液的滥用。输血已成为我国医疗领域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其成因复杂而简单。“复杂”是指顶层设计复杂,历史悠久。我们的政策设计者从来没有意识到医疗卫生的基本规律,政府应该把整个公立医院系统推向市场。新医改方案出台后,我们说要把基本医疗作为公共产品提供给全社会,而把“8500亿元”的“投资”当作“投资”,试图通过这种“投资”来拉动内需,并把它作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而“简单”就是用支付系统作为杠杆。目前,按服务收费的制度没有通过服务定价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也没有重视医生诊疗经验的价值。注册费虽然增加了,但与香港和国外相比差距还是很大的。同时,支付系统有一种变相的引导,迫使医院通过“创造”服务获得支付。有的地方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偿不力,取消药品加价“强制”医院和医生通过小额收费输液弥补药品“零加价”造成的总收入下降。相似的内外因素促使中国成为世界领先的“输血国”。其实有两个很简单的想法:如果药品、卫生材料、机器的投入是一种成本,那么过度医疗如果是以单个疾病的总金额来支付,可能就不会成为普遍现象;如果医生的劳动报酬通过合理的服务体现出来,过度医疗的行为就会减少。
在医生层面,过度医疗是由于医生缺乏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需要医生努力提高医疗技能来避免。其次,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的影响下,医生会考虑未来可能的诉讼。为了“豁免”,医生必须做所有能做的检查,开所有能开的药。一旦患者对治疗效果不满意或家属对治疗方法有不同意见,医生通过过度治疗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考虑不周”和“错过治疗”的责任。再次,部分医生用药习惯难以纠正,尤其是过度使用保护性预防用药。比如医院为了防止交叉感染,可能会提前或大剂量使用抗生素,但这不仅增加了患者产生耐药性的风险,也严重浪费了医疗资源。最后,医生队伍中还有医德不良的医生,如唯利是图、贪图回扣、同业恶性竞争等。
现在有些医院热衷于输液和过度检查,原因是患者对输液、检查和药物的功能认识不正确,甚至主动向医生要求这些方面的医疗服务。因此,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认知和人们的健康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然而,主要原因是少数医生在追求经济利益。比如在输液过程中,他们并不是简单的给患者注射生理盐水和葡萄糖,而是联合使用抗生素,从而收取更高的佣金,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归根结底,过度医疗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学和医学伦理学问题,而是多方的责任。
基于中国医疗卫生行业的自主性和自律性,判断过度医疗任重道远。目前,我们要做的是尽可能避免过度医疗。首先,政府应该了解医疗服务的性质,尤其是政府办医院如何更好地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看,过度医疗的根源是政府实际投入不足,将公立医院推向市场,使其在市场中运行。公立医院要想体现公益属性,政府部门必须在财政投入上给予足够的支持,尤其是在基本建设和维护、大型设备购置、退休人员工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公立医院可以“轻装上阵”,不用担心经济,不用老想着从老百姓身上赚钱,也不会出现医生开“大处方”、拿回扣、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一系列过度医疗问题。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目前我们的监管体系非常薄弱,行业组织的自律自治体系基本上是空白色。行业没有建立绝对职业自主权的权威,不足以维护其职业话语权,也不足以惩罚行业内的不良行为。因此,应尽量减少行政干预,放开诸多管制,让行业和职业自己照顾自己,做到自给自足、自给自足、自律,从而规范医疗行为。第三,改革医生工资制度。目前我们指责医院和医生的方式过于偏激和肤浅,只强调加强医德远远不够。“签红包协议”不仅伤害了行业的自尊,也是一种懒政。为什么不从根源和规律上加强呢?为什么不真正保障医生的权益,真正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目前,这是一个多行医的好机会。可以改革支付方式,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让医疗和医生下沉,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四是加强医学科普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形成尊重生命、尊重医生的社会氛围。第五,规范媒体广告,特别是进一步严格控制医疗广告,甚至效仿国外的做法。严禁在公共媒体上发布医药广告,禁止那些“欺骗”健康的节目。
过度医疗是多方的责任,不仅仅是医院和医生,病人和他们的家人,还有政府。不仅在于理念,更在于行动。避免过度治疗,你我都有责任!
廖新波(广东省卫计委巡视员:葛博子医生)
(编辑:贺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