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基层中医民族医药馆获国家60万元建设资金

【/h/】近日,昌吉市获得基层中医国药馆建设项目中央补助60万元,辖区内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服务机构受益于此次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万元。

按照国家提高各地基层民族中医药服务能力的目标,2014年至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每年至少要在165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完成民族中医药科室建设,改变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点多面广,特别是村卫生室多为防疫医生,西乡村民族中医药医生或医师严重不足的局面。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财政支持,要求到2015年底,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尽可能设立中医科室、民族药科室、中医药店、民族药室, 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的基本条件。

这项补贴对提高基层民族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中国民族医药,大力推动民族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使城乡居民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地接受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进一步促进民族中医药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讯员闫华)

相关文章
    最新资讯
    热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