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药新政:发挥中医药儿童用药特色

5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媒体吹风会,对经国务院批准联合发布的《关于保护儿童用药的意见》进行宣传解读。《意见》提出,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用药方面的独特优势。

作为近十年来我国首部儿童用药综合指导文件,《意见》从鼓励研发、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对保障儿童用药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要总结儿科临床用药经验,加大儿科中成药和中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力度,完善临床评价标准,加快审评进度,推动儿科中药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的再研究、再评价和相应的技术标准。逐步规范儿科中药产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配伍及不良反应预警,进一步促进儿科中药的合理临床应用,促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完善制度建设,开展临床应用综合评价。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具有医、教、研、防综合优势的儿童专科医院和儿科中医诊疗水平较高的中医医院,建立健全儿童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

对部分临床急需的儿童适宜品种、剂型和规格,建立专门的申报评价渠道,逐步建立鼓励R&D的儿童药品目录,引导鼓励企业优先R&D和生产。探索新药申请时提供相关儿童临床试验数据和用药信息的制度。

对于国产儿童药品,在定价上应给予政策支持,将有代表性的产品单独列出,并设定剂型的宽松比价系数。医保部门将适时按规定将适合儿童的剂型和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发挥专业协会的学术优势,总结临床用药经验和安全用药数据,形成行业共识,制定儿童用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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