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2015年,全国各县(市)县级公立医院要杜绝以药补医,重点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员薪酬、医保支付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现代化医院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县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排忧解难水平明显提高,大病基本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投入按规定落实。各县(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切实抓好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