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记者白薇。
贫困患者的希望。
全市城乡患病人员的医疗费用通过政府补助和社会各界自愿捐赠,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和便民服务,缓解因病致贫家庭生活困难...当生活在太原市迎泽区的低收入尿毒症患者张师傅得知《太原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颁布后,像他这样的患者至少可以享受到两种救助,激动得热泪盈眶。
“生病的那几年,我花了6万多元,大病救助和新农合花了4万多元,但日子还是过得紧。”李东锋说。他住在万柏林区,1998年体检时被诊断为甲状腺淋巴瘤。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2005年,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在10个县(市、区)全面铺开,他立即申请。
2005年8月,李东锋在省肿瘤医院做了手术。手术花费一万多元。2006年12月,李东锋的甲状腺癌淋巴结再次转移,他再次躺在手术台上。“从2005年第一次手术到现在,大病医疗救助和新农合已经为他承担了4万元左右的医疗费用。只要患者提出申请,我们就按照相关政策提供医疗救助。”
不仅是李东锋,还有很多“大病”在抢救大病时,如尿毒症、急慢性白血病等,都会因病返贫。因病返贫人员是《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的对象之一。
事实上,不仅是因病返贫人员,经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的低收入家庭、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特殊照顾对象、见义勇为人员、享受40%救助对象等社会救助对象,都是医疗救助体系的救助对象。“大病小病”要扶。
2004年,自医疗救助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来,医疗救助工作从最初的试点探索到现在的全面实施,从最初对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到包括因病致贫人员在内的所有困难人群,从最初的只针对大病的单一类型救助到现在的不分病种的住院救助,医疗救助工作范围逐步扩大,惠及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
“实施常见病与重病相结合的救助体系,让重病患者得到帮助,常见病也能得到相应的帮助,从而实现现有救助能力的最大救助效能。”有了这个新的系统设计思路,2008年我市出台了《太原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为住院患者提供救助,实行年终救助制度。2010年,我市取消医疗救助大起大落,将住院救助扩大为门诊救助,年终救助扩大为季度救助。2013年,我市修订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将门诊医疗救助资金总支出由2010年的15%提高到20%,住院自付部分由2010年的50%提高到60%。首次设置了尿毒症等20种严重疾病,明确了县(市、区)民政局可对这20种疾病的患者进行适当处理。值得一提的是,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和便民服务去年已覆盖全市,受助人员因病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医院直接减免医疗救助金额。这意味着受助者不需要垫付医疗救助,避免因无法承担住院押金或高额治疗费用而放弃治疗。
里程碑式的时间节点记录着医疗救助制度日益完善的过程,也见证着贫困人口从陷入绝望到看到希望的转变。
据统计,2013年医疗救助系统累计救助62611人,总支出2605万元,平均支出416元。其中,补贴参保人员47496人,参保资本支出228.26万元,人均年支出48元。直接救援人员15119人次,直接救援资金支出2383.47万元,人均支出1576元,其中住院救援人员5402人次,人均住院救援资金支出2183.79万元,人均4043元。门诊救助人员9717人,门诊救助资金支出200.36万元,人均206元...
从民政局了解到,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正在研究制定医疗救助、大病商业保险、大病非住院治疗实施细则,即将出台更加完善的医疗救助制度。
(原标题:省会万余贫困患者就医负担大幅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