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力和张梅于1991年登记结婚。婚后,他们一直无法生育。经过医院检查,确认董力因病无法生育。因此,他们在1995年收养了一个名叫李苗苗的女儿。1997年,董力和张梅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亲戚朋友的劝说下,两人于2002年复婚。婚后一年半左右,张梅生下了一个儿子,名叫李明明。
再婚后,他们仍然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2014年5月,张梅以夫妻关系破裂为由起诉法院离婚。庭审中,虽然董力同意离婚,但他提出儿子李明明不是亲生的,而是张梅与他人婚外情所生,因此他要求张梅返还他花了十多年的抚养费,并赔偿他的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