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网专家意见】& ldquo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义重大,价格调整的依据要科学。& rdquo12月4日,在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卫生服务成本与价格专业委员会2015年第三届年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范志敏表示,我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已进入& ldquo快车道& rdquo。
当日,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张振忠,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范志敏,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刘建民,北京市卫生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吴曼,解放军总医院医院医院管理研究所卫生经济核算部主任关兵,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支付系统与医疗编码研究中心副主任于丽华等专委会领导,国家卫生计生委金融司司长王明霞、齐剑锋出席会议。 来自中国六省市和台湾省的11位专家做了主旨发言,共有约400人参加了年度学术会议。
图为2015年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卫生服务成本与价格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学术年会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 ldquo优先考虑色调& rdquo
2015年可描述为& ldquo医疗卫生改革;顶级设计年& rdquo国家公布了一系列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文件,其中有8个文件涉及医疗价格改革。
范志敏表示,目前医疗服务价格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不顺畅,没有发挥协同作用;二是成本核算基础差,尚未形成科学规范的核算体系;三是医疗服务价格过低,医护人员和技术服务的价值得不到体现,这是公立医院最激烈的问题之一。我国部分省市医疗服务价格十几年没有调整。在当前的医疗市场环境下,医疗机构仍然依靠药品、耗材和检验来获得更多的收入。这种不合理的医疗价格体系和结构形成了反向激励和分工机制,导致了医疗服务行为的扭曲。
樊志敏表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完善价格管理方式,管理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基本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较关系,建立基于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的动态价格调整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合理价格形成的机制。
范志敏表示,围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目标任务,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公立医院公益性和基本保险的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在价格制定上实行分类管理,公立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引导。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市场竞争相对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医疗服务由市场调节。
二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公立医院。药物奖励& rdquo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是第一步,其次要根据经济运行规律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三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坚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国统一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基础。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名称和服务内涵,有利于规范和约束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四是建立科学的价格和成本计量监督体系。目前已在国家层面搭建了涉及949家医疗机构的价格和成本监测及网络数据平台,未来将逐步扩大纳入平台的医疗机构范围。
五是推进医疗服务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与医疗服务价格密切相关,必须挂钩,逐步降低按项目收(付)费金额,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位收(付)费范围,鼓励DRGs收(付)费改革。
樊志敏最后表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改革思路,坚持调整与放开相结合,以调整为主,科学决策,主动作为保障价格改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