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部门: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联合发布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据新华社报道
据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同时,医疗费用的结构和增长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包括城市公立医院的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重较大,医疗服务量特别是住院服务量较大,药品、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和医用耗材收入占比较高。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增强深化医改综合效应,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出台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指导性文件。
因此,《意见》提出了成本控制的阶段性目标,即到2016年上半年,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和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速度,定期公布主要监测指标,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到2017年底,逐步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评估机制,个人费用占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的比例逐步降低。
《意见》提出八项要求,主要包括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重点加强对用药、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行为的监管;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推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的内部激励机制;应打破以药补医的做法,建立公立医院科学的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