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6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老年机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武汉市江汉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将合作开展试点工作。
据悉,试点工作是落实2013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中“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的要求。
对于《通知》的印发,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指出,养老机构运营中的核心问题是医疗问题,通过远程医疗服务,只需在社区建立一家医疗服务机构,就能成功解决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中的医疗服务问题,真正实现“医养结合”,完善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三位一体的国家养老政策。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医养结合”是一种备受国内外关注的养老服务模式。60多年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丹麦,通过与民营企业合作,在专业护理团队、全科医生和医疗机构的护送下,建立了以家庭为基础的养老院医养结合。
在中国,截至2013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有20243万人,占总人口的14.9%,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有13161万人,占总人口的9.7%。随着老龄化和高龄化的加剧,医疗保健已经成为养老计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医疗资源的缺乏一直是国内养老机构发展的制约因素。
根据北京的统计,北京400家养老机构中只有62家有诊所,其中36家纳入了定点医疗保险。在北京3700多家养老中心中,只有少数具备定点医疗保险资格。
医护结合亟待推进。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基于居家养老的养老体系的建立以及云技术的发展,利用智能化、科学化手段建立远程医疗,完善“医养结合”模式成为当务之急。
“养老机构对医疗资源有需求,但如果处理不当,这种资源也会成为拖累。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远程医疗,实际上相当于为每一位在机构养老的老人提供一位私人医生。老年人的医疗需求是用很少的人力和物力来满足的。”蓝卡健康集团董事长于浩波表示。
2013年8月16日,国务院发布35号文件,将“建立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正式纳入政策文件。
随后很多地方开始积极探索和推广。东软西康、兰卡国际等云技术支持的远程医疗服务,在众多养老项目和全龄社区得到快速应用。
“远程医疗可以链接全国最好的医疗资源,老年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连接到最好的医疗资源和医生,有利于养老机构的发展。”东软西康健康企业及住所总经理岳洋说。
医疗保险壁垒
根据《通知》,试点工作将围绕远程医疗的运行规范、责任认定、激励机制、收费标准和医疗费用报销等方面,研究制定适用于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机制、法规和标准,探索市场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此外,各地区要构建有利于发展本地区养老机构远程医疗应用的整体环境,验证完善各项政策,建立养老机构远程医疗发展长效机制,提升养老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通知》要求,试点省市发展改革、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对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决策,协调研究制定远程医疗相关政策,组织养老机构、合作医院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同时,试点省市的养老机构和医院要按照“补全补齐、经济适用”的原则,购买安全可控的设备和服务,形成完善的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技术和服务体系,禁止重复建设,实现与其他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医疗机构和在养老机构设立的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通知是积极进取的,关键问题是国家的医疗资质还没有放开。远程医疗需要养老机构的医院和诊所之间有两个‘端到端’的连接,但目前养老机构很难获得医疗资质,这一问题的存在不利于远程医疗的发展。”岳洋指出。
同时他也表示,医疗卫生管理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目前很多地方的资源都无法满足。“要全面系统地实现医疗卫生管理,必须利用信息技术将机构、社区和医院的资源联系起来。”
“通知主要针对养老机构,但我认为更适合居家养老。国家医改的方向是鼓励社区医院,充分利用社区医院,这也更符合老年人的需求。”志诚养老健康地产事业部总经理胡静表示,“通过养老机构远程医疗的探索,逐步延伸到社区和家庭是关键。”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机构和家庭医疗系统都面临着医疗保险制度的障碍。要想实现远程医疗网络,必须全面开放医疗保险体系。”胡静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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