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中国明确价格改革时间表路线图& # 160; 来源:央视新闻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今天表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十分敏感,关注老百姓切身利益,与体制机制改革密切相关,要统筹兼顾。减轻患者负担,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资金能够承担,群众负担不增加。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了《中央定价目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绍《若干意见》《中央定价目录》及近期价格改革进展情况,并答问。
有记者问,“根据年初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在年底前牵头完成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制定。进展如何?”
许表示,指导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一项既定任务。NDRC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它应该能在今年年底前发行。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力度。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按病种、按服务单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特别是引导地方政府配合公立医院改革,通过取消药品奖金、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征缴方式、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有力推动了医疗机构新型补偿机制的建立,优化了医院收入结构,激发了医务人员积极性,公立医院运行正步入良性轨道。
许指出,目前医疗服务价格远未理顺。受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并未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的价值。此外,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不规范,往往增加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下一步,改革将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调节与释放相结合,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节、多方参与价格形成的机制。对于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需要及时发布价格,促进竞争,更好地满足普通人的需求,提供更好的服务。
许表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非常敏感,关注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体制机制改革息息相关,因此要统筹兼顾。在改革过程中,要加强价格、医保、医疗等相关政策的衔接,不能单独推进。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着力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充分发挥控制医保收费的作用;二是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而第三,减轻患者负担,这样既保证了医疗机构的健康运行,医保资金的可承受性,又不增加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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