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生儿可免费享受医保

黄女士的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因高黄疸住院。住院期间,黄女士听说新生儿住院的费用可以报销,就打电话给我报咨询。& ldquo想知道有没有相关政策,如果有,怎么报销?& rdquo黄女士问。

对此,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从2012年1月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参保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取得太原市城镇户籍后,方可办理参保登记,出生当年可享受居民住院报销待遇,无需缴费,但不享受居民医保门诊待遇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ldquo每年11月30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当年办理保险登记。报名包括两项:新生儿免费报名,缴纳并登记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每年12月出生的新生儿,下一年可以申请两次入学登记。& rdquo该工作人员表示,新生儿入学登记后发生住院费用时,可凭就诊手册在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报销流程实时报销。参保前发生的住院费用,可由监护人在参保后到参保地县(市、区)医疗中心报销。

报销孩子时,必须携带诊断建议书、出院证明、财税部门统一监管的住院票据、住院费用汇总表、新生儿诊疗手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 ldquo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申请表;。& ldquo因为很多家长不能及时给新生儿取名,所以住院发票的名字可以是母亲或父亲的名字后面跟着& lsquo的儿子。或者& lsquo女儿的。但是,必须提供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rdquo工作人员提醒,发票名称既不是被保险新生儿的姓名,也不是母亲或父亲的姓名,且& ldquo& rdquo之子或& other女儿& rdquo,必须去医院更换,并在改装处加盖医院公章。诊断建议书、出院证明、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管的住院票据、住院费用汇总表中填写的姓名应同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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