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和谐 医院才可能平安

患者的敬畏和尊重是重建良性医患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医患关系能否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导方。

■胡银斌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公布了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要求各地通过排查涉医矛盾隐患、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完善医疗服务等方式,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近年来,医患矛盾一直困扰着医院、卫生行政部门乃至公众。从过去的堵门变成了直接伤害医护人员的生命,真是太神奇了。为此,相关部门一直在寻求维持最低医疗秩序的解决方案。目前,不少地方实施了“警医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有望有效制止涉医暴力犯罪。事实上,对于暴力伤害的医疗“零容忍”问题,已经有了共识。但是,在具体的路径选择中,可能会有优先级。

此前,医患关系的处理多集中在打击暴力犯罪上,尤其是派驻医院的民警的“联动”,就是这种“应急”思维的直接体现。在医患纠纷不断升级的情况下,警方的介入固然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也不排除这样会加剧双方的紧张和对立,甚至会放大和加剧患者的不信任感。更何况,既然诊疗过程漫长复杂,整个过程能否覆盖并安排警力保护?

事实上,虽然社会上不乏医院和医生变“弱”的论调,但客观来说,时至今日,医院和医生凭借其专业力量所构建的权威依然难以撼动。大多数患者在面对医生时仍然心存敬畏,他们往往将所有的经济资源都投入到健康和安全上。不承认这一点,不仅是对患者态度的误判,也是对医生使命的不尊重。

患者的敬畏和尊重是重建良性医患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很简单,在医生和患者中,拥有绝对专业权力的医生显然占据着主导地位,他们之间的关系能否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导。只要医护人员态度平等,服务到位,只要全社会没有看病难、看病贵这样的负面暗示,医患矛盾发生的几率就很小。

现在问题就在这里。从小范围来看,医生因为事务复杂,难免脸色苍白。由于医院的顾客众多,病人的要求或不满往往是生硬的。大的方面,目前国内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医疗卫生体系不合理,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所有这些东西,一旦在一些个体中发酵,往往会产生重大事件,甚至直接威胁到医护人员的安全。

因此,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也要辨证施治。一方面要立足于依法惩治暴力性医疗伤害,保持打击涉医犯罪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要从长计议,构建和谐的医患公共关系。特别是要认清医患矛盾背后的现实问题,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这次,卫计委发布的《意见》强调了查隐患、改进纠纷处理、改进服务等措施。应该说,这是基于现实的理性明智之举。只有医患和谐,医院才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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