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着一张照片:上海踩踏事件发生后,一名医生火速赶往医院,在大厅里奔跑,身穿白大褂,准备奋战抢救伤员。这张充满正能量的照片感动了无数网友。
与2013年相比,医疗伤害和医疗纠纷发生率大幅下降。”
同年,全国医疗纠纷11.5万起,比2013年下降8.7%。医疗服务在增加,而医疗纠纷在减少。
这组数字表明,我国医患关系总体情况良好,绝大多数医务人员遵循治病救人、尽职服务患者的宗旨,广大患者充分肯定、信任、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辛勤付出。医患和谐是主流,不和谐是支流。
公安部领导迅速作出指示,坚决依法严惩凶手。目前,古蔺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涉案3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4年3月,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公共秩序六条措施》,要求坚决依法打击暴力侵害医务人员犯罪。4月,国家五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医疗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规定对六类医疗犯罪从严惩处。
公安机关果断出动警力,有效处置。2014年,公安机关共破获涉医刑事案件1349起,刑事拘留1425人,移送审查起诉347人。查处涉及医疗保障案件4599件;及时制止医院8342违法行为。上海、陕西等地制定了处理突发医疗案件的工作程序和细则,及时制止和处理了多起医疗伤害事件。2014年,医院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同比下降10%,全国二级以上医院80%设立了警务室。
包括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内的11个部门开展了维护医疗秩序和打击涉医犯罪的专项行动。中央综治办等约谈了医疗案件多发的地方。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共督办26件有影响力的涉医案件,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重点案件打击情况。
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山东省立医院,一名脑肿瘤患者即将接受开颅手术。手术前,神经外科主治医生与患者家属进行了交谈,并介绍了医患调解的第三方证人。第三方见证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方讲解了术前准备、手术方案、事故风险等内容,并对整个过程进行了记录和记录。最后,医患双方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医院在高危手术前引入第三方见证,不仅使医患沟通更加充分,也有效减少了医疗纠纷。
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共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中国特色医疗纠纷防治体系不断完善。
各地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纠纷院内投诉处理。全国所有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二级医院都设立了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医疗投诉。2014年,全国医疗机构受理并妥善处理投诉10.8万余件,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处理医疗纠纷6.6万件,占医疗纠纷总量的57.4%,比2013年增长4.8%。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
国家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积极推进基于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2014年,全国有5万多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其中二级以上医院6100多家;近6000家医疗机构参与了医疗风险互助基金。
调查显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医务人员对医嘱的满意度均有所提升。各地患者和医护人员普遍反映,医疗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医患关系日益缓和。
用法治化解纠纷
“大麻烦大损失,小麻烦小损失,不麻烦不损失”曾经是很多地方解决医患纠纷的“潜规则”。这种做法既牺牲了公平正义,也助长了“医闹”行为。各地在痛定思痛后,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应用法治思维解决医患矛盾,使医疗纠纷处理走上法治轨道。
宁波市医疗纠纷索赔处理中心成立于2008年。包括PICC P&C保险在内的5家保险公司组成了政策性医疗责任保险共同体,成立了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负责医疗纠纷理赔。以前由于没有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医疗纠纷往往是医院和患者面对,针对着芒。2008年3月,《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暂行办法》颁布。所有医院都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发生医疗纠纷时,医院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在1万元以内,超过1万元的必须通过中心解决。2012年3月,《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正式施行,成为我国第一部医疗纠纷处置地方性法规。这一规定既能帮助患者维权,又能有效遏制“医闹”风气,被誉为医疗纠纷的“宁波解决方案”。宁波方案的显著效果在于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双方权益的维护。既是患者的“老婆婆”,也是医生的“知己”。
2009年1月,天津市率先以省政府令形式颁布《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办法》,成立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市公立医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为确保医委会独立第三方地位,天津创新实施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市级财政全额保障机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加入医疗责任保险,推出“10个工作日内将赔偿金转入患者账户”的服务承诺。目前,天津已成功调解医疗纠纷2003起,成功率87.3%,约定赔偿金额1.46亿元,占受影响方索赔金额的19.2%。同时,医疗纠纷发生率较2009年下降58%。2015年1月1日,《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医疗纠纷处置进入法治化轨道。
医生和病人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他们共同的敌人是疾病。医生和病人之间,合作是有益的,而争斗是有害的。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让医生和病人放心肯定会成为未来医疗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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