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谭)近日,绥江县卫生部门接力护送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孕妇(化名)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全分娩,承担全部费用,赢得了周边群众的广泛好评。
刘小华,一位32岁的孕妇,住在集江县的一个镇上,预产期是2014年8月27日。为了确保刘小华孕妇的生殖安全,卫生部门的医务人员长期密切监测她们的怀孕情况。随着预产期的临近,县卫生部门决定将她送到助产机构分娩。因为孕妇精神不正常,怀孕期间经常会发生殴打伤人的事情,不仅当地人,连他们的家人都非常害怕和她接触。针对她的特殊情况,栗子镇政府立即组织镇村干部陪同医护人员,步行护送她到高速公路上数小时,随后转送县医院救护车,送往绥江县人民医院。在县医院,经过市县两级专家的会诊和风险评估,孕妇需要被送到有精神科医生支持的综合医院进行分娩。
考虑到其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参加过新农合等基本医疗救助,根本无力承担必要的费用,县卫生部门立即决定使用孕产妇紧急救助基金解决其住院费用。县妇幼保健院给了1000元的生活补贴和一块价值700多元的新生儿奶粉,县人民医院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护送孕妇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分娩。她出院时,县妇幼保健院结清了住院费用。
【/h/】8月28日,孕妇刘小华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接受剖宫产手术,顺利产下一名3700克男婴。母亲和孩子都很安全。9月3日,县妇幼保健院派医护人员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结算住院费用1万余元,并派救护车将刘小华安全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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