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之间相互伤害何时休?

医生和病人什么时候才能停止互相伤害?发布时间:2015年4月8日10:41:53& # 160; |  来源:Dongfang.com& # 160; |  编辑:徐情情。

4月1日,愚人节。我希望看到的两条新闻,都是这个特殊日子里的“笑话”。不幸的是,它们都是真的,两条生命真的离开了我们。据《天府晨报》报道,四川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周小慧因不堪忍受8个月的病痛折磨,自缢身亡,留下了身患绝症的妻子和90多岁的老母亲。但据安徽商报报道,涡阳县一名医生不堪忍受多次辱骂骚扰,将其勒死,将面临法律制裁。

也是“医闹”,一个医生自杀,一个医生愤怒而杀人。是什么让本该救人的人变成了杀人犯?是什么让一些医生和病人互不相容?是什么让医生和病人如此不信任甚至充满敌意?是什么让医患之间的恶性案件井喷?归根结底,恐怕应该归咎于长期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病人对病人有怨恨,医生对医生有怨恨。事实上,双方都不应该成为这些缺点的受害者。

从这两个案例中,我们也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无论是医生自杀,还是医生杀人,他们都经历了医疗上的烦恼和长期对患者的骚扰和纠缠,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那我们就要问,医院在这个过程中在做什么?经过几个月的争议和纷争,怎么能让医生自己面对这一切呢?作为雇主,为什么不履行对员工的安全保障义务?你和病人沟通协调过吗?毫不客气地说,在这两起案件中,医院的沉默和不作为成为了实际的“帮凶”。

我们还需要问,你在和相关司法鉴定机构、有解决医疗纠纷义务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做什么?还在秉承“民不举官不究”的“大师经典”那套?还是因为害怕惹上麻烦而选择视而不见?你的退出和不作为,只会进一步把患者和医生这两个群体推向对抗的前线,这是你的失职,让所有关心医患矛盾的人都对你感到失望。

因为立场不同,医生和病人有分歧是正常的。在这个时候,有关部门绝不能失声、失位、失职。为医患双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鉴定结果,让一切争议和矛盾都能在法律的基础上得到判断和解决,是一种正常的解决方式。永不放弃,闭上眼睛,让医生和患者“自己解决”,必然会给人“理性在于高亢”的错觉,给人“越闹越亏”的误解。如果是医院和医生的责任,相关部门要追究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赔偿。如果有“医闹”,也要依法依规打击。

医患矛盾不是一天造成的。同样的道理,要融化这块冰,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甚至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不断努力。我必须明白,医患之间的“仇恨”最终会伤害到你我,以及我们深爱的家人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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