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签不签字”坏了医患关系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9日电“刘主任,我有不同意见。我要写手术申请表,和知情同意书没什么区别。太费时间,会加剧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安贞医院儿童心脏中心主任刘迎龙谈及让患者写手术申请书的小想法后,心内科专家霍勇立即提出不同意见。3月9日上午,在医疗卫生界45组分组讨论中,热烈上演了一场关于术前知情同意的讨论。

杨爱明专员一开始抛砖引玉:现在处理医患纠纷比较麻烦。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医生必须要求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但法院表示,这没有法律效力。

“后来我变了。在我们接受手术的病人中,他们都要求自己或家人写一份手术申请。虽然不能录入病历,但没有法律效力。包括:对疾病的了解,看病的过程,手术的风险和费用,以及家人始终要求手术的坚定同意,所以我在此提出申请。”刘迎龙说,他的中心每年都要做成千上万例小儿心脏手术,而且已经有了大量的申请。

刘迎龙的话没有停止,这引起所有成员哄堂大笑。医院总是要求病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但他反过来要求病人写手术申请。“慢慢说,慢慢说,写下来。”刚才没仔细听的周学东委员和刘荣宇委员觉得自己获奖了。

“其他部门写吗?”霍勇问道。

“其他部门不写。因为我这里的孩子复杂畸形,风险大,费用高。原来,我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很多患者家属说,如果你让我签,我就签。现在让他们自己写,这叫手术申请。”刘迎龙介绍道。

孙委员问:你不就是一份知情同意书吗?患者如何知道手术的风险?

“不,这是病人或他的家人手写的。”刘迎龙说,“他们不知道这次行动。我们跟他们说了这个手术的风险,他们也可以在网上查。最后的结果是全家人都同意了。”。

刘迎龙将手术申请作为科室硬性考核指标之一。如果患者写不出来,医生会违反程序,即使是重大不良事件之一。“自去年4月实施以来,医院领导一直很惊讶。儿童心脏中心的医疗纠纷是如何显著减少的?”刘迎龙自嘲说:“为了防止医疗纠纷,我们真的尽力挖空”

“你看,我们现在怎么这样逼医生!”旁边的成员方来英苦笑着叹了口气。

“有效果吗?这个方法还行。看来签约和不签约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大家都在议论纷纷。刘迎龙补充道,“为什么这样更好?因为双方需要深度沟通,有助于医患关系和谐。”

霍勇不太同意。“现在很多治疗方案都要签字。这样的签约方式,肯定会增加医生的工作量和家属对医生的不理解。有人会问:你的医生应该决定是手术还是吃药。为什么总要我签字?"

霍勇指出,国外没有这样的规定,比如急性心肌梗死的介入治疗,这意味着争取时间。世界上有科学证据表明,急性心肌梗死开通血管不到90分钟,而中国是150到160分钟,快了一倍。“仔细分析,损失的时间有一半是用来签字的。你必须和病人或他的家人谈谈。一次做不到就要做两次,尤其是在急诊科。比如你遇到一个有四个儿子的病人,如果你想一个一个地聊,你的生活可能就‘被聊’了。”

“霍先生、刘先生刚才谈到,在当前的医患关系和社会环境下,写手术申请是增加医患沟通的一种方式,与法律无关。外国医生的法律和执业法律非常明确。出了事,上法庭的是医生,跟医院没关系。我们的配套法律还不完善。因此,有必要通过这种方式加强沟通。“出生于心脏外科的胡盛寿专员反驳道。

周学东还说:“整个环境是无法改变的。医院和医务人员可能不得不这样做来保护自己。所以签字还是要签字,能公证的就公证。”

没有发言的前卫生部副部长、常委黄洁夫已经发言。他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感觉。每次你这样签字,医患关系就会进一步恶化。”。每个人都应该是亲人,一起对抗疾病。如果他们不信任对方,变成这样冷漠的关系,医患之间的问题就很难解决。

黄洁夫进一步指出,这些签名无效。“签字好像医生得到了安慰,但病人会认为你在推卸责任。签字越多,需要的手续越多,医患关系可能越差。一项拯救生命、拯救生命的神圣工作怎么会变得越来越不合理?”

说到底,改革现有的医疗制度是必要的。国家作为公共产品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院和医生不应该担心赚钱或追求利润。这样一来,医疗纠纷就会少一些,也就没有征兆或者没有征兆了。

黄洁夫做了几次演讲后,会场渐渐安静下来。(记者李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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