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婴儿出血骨折 莆田涵江医院:产钳并发症

东南网7月15日讯(记者陈燕燕实习生张万玲)6月29日,陈先生的妻子在莆田市涵江医院剖腹产。术后第三天,经检查,患儿出现蛛网膜下腔出血和脑骨折。医院回复新生儿颅骨骨折系产钳分娩所致,属于产钳使用并发症。治疗后,患儿颅骨骨折可愈合,颅内出血可吸收。如有异议,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父母:孩子一出生就有出血性骨折。

据陈先生介绍,6月29日下午,他的妻子詹女士在莆田市涵江医院剖腹产下一名男婴。因为孩子脸色不好,她立即被转到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直至CT检查第三天,发现患儿有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额顶硬膜外血肿、双侧额部脑挫裂伤、左侧顶骨骨折征、左侧顶皮下软组织肿胀、双肺支气管肺炎。

医院:产钳分娩引起的并发症。

7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莆田市涵江医院了解情况。副院长、产科主任医生告诉记者,6月29日,由于预产期,陈先生的妻子詹女士住院分娩。产前检查显示羊水过少,她的家人要求剖腹产。术中因胎头过高,取头困难,术中使用产钳接生。“在这次手术之前,我们已经和家人谈过了,如果有必要,我们会用产钳接生。剖宫产知情同意书也写得很清楚。”

郑弘医生说,婴儿出生后,他出现了轻度窒息和吸入性肺炎,因此被转到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进行观察和治疗。三天后复查CT,发现脑内有一个小骨折,蛛网膜下腔和硬膜外腔有一定出血。当时向家属通报了情况,但对方并不了解。

郑弘医生表示,经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讨论,新生儿颅骨骨折系产钳分娩所致,属于产钳使用并发症。“手术前,我们也告诉家属使用产钳可能会造成伤害,在剖宫产知情同意书上也写了。”正如郑弘医生所说,记者随后查看了陈先生和他妻子签署的剖宫产知情同意书。

家人担心产钳的后遗症。

医院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郑弘医生告诉记者,经过神经外科专家的会诊,孩子颅骨骨折可以愈合,颅内出血可以吸收。目前,新生儿情况良好。

“现在表面上看孩子的情况还可以,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出现其他问题,会留下什么后遗症。”面对家属的担忧,郑弘医生建议家属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医疗委员会协调解决。

郑弘医生补充说,从医学上讲,如果产钳在一周内出现抽搐或其他症状,后遗症的发生率较高,但婴儿在此期间恢复良好,90%以上不会在事后留下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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