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任城区安珠镇卫生院负责人向济宁经济开发区任城区检察院干警送上了一面写有“主持正义,服务基层”字样的横幅。
2014年11月1日,驻集宁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了解到,2013年6月街道东西街村的朱在镇卫生院做了膝盖手术,但出院后发现腿部活动不灵活。经卫生部门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医院负主要责任。朱说,如果手术后及时发现错误,他可以正常治愈。但是由于医院的失职,发生了医疗事故,所以他要求医院赔偿他28万元。健康中心认为朱某的要求太高,拒绝赔偿。因此,朱多次去医院闹事,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
派驻检察院的干警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加入街道司法所,积极走访、沟通、说服双方,做到有情、有情,参考国家相关赔偿标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届时,持续一年多的医疗事故纠纷将最终得到解决。
(作者单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