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两次手术后发现X光片属于他人索赔6亿元

X线片是患者进行手术的重要依据。在中山,一位患者发现医院提供的x光片是别人的。

这张x光片引发了四起诉讼。患者起诉医院要求赔偿6亿多元用于后续治疗和终身随访治疗。

医院给别人拍的x光片。

2010年11月2日,阿芬感到腰部有些不适,前往中山市某三甲医院就医。医生诊断他为右肾结石,伴有轻度积水。11月5日医生为阿芬进行体外震波碎石,11月9日阿芬出院。

12月6日,阿芬因腰部不适再次入院治疗。12月20日,医院为阿芬进行了右输尿管镜检查,并保留了双“J”管。

12月22日,因为阿芬感到严重不适,医生再次检查了他的x光片。说明相关情况后,医生建议阿芬在显微镜下调整“J”管,减少对肾盂的刺激。然而,在阿芬的坚持下,医生在同一天为他取出了双“J”管。29日,阿芬康复出院。复印病历时,他发现22号拍的x光片不是自己的。

评估申请未被受理。

阿芬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后续的镜检也造成了刺伤和出血。更严重的是,医院为了掩盖错误,偷偷换了x光片。

阿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后续治疗费40.2万元,终身后续治疗费6亿元,精神损害赔偿100万元,影响夫妻关系。同时,阿芬向中山市卫生和规划局提交了《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申请书》,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中山市卫生和规划局不予受理。阿芬不服,向中山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中山市政府复议后决定维持市卫生规划局的批复。阿芬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阿芬不仅要求医疗事故鉴定,还提出由卫生福利局对主治医生进行行政处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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