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中新网3月17日电(通讯员梅多芬,王艳)说起医疗纠纷,很多人心情都很沉重。不知道什么时候,医患矛盾从单纯的求医发展到后期频繁。负责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不时成为暴力的对象,患者及其家属也成为冲突的受害者。如何调整医患关系,让患者和医生好好说话,成为调解人?莱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三年来,截至目前已受理立案医疗纠纷150余件,调解成功率90%以上,而医疗事故比例仅占一半左右,更多纠纷与医疗纠纷和服务缺陷有关。
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身心健康和医疗诊疗水平的要求也有所提高,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在这种背景下,医患矛盾逐渐显现。据分析,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一部分是因为患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一部分是因为患者对医生的期望过高。医疗费用的增加也客观上加剧了这种想法。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就会有意识地归类为医疗事故,医生和医院很容易变成情绪化的病人。出路& rdquo。
2012年,莱州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任组长,司法、卫生、公安、法院参加,即莱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莱州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正式启动,使莱州市人民调解工作迈向专业化、产业化新台阶。它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举措,对于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化解社会热点矛盾、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具有重要意义。
& ldquo许多病人带着吃药来治病的想法来看病。一旦治疗结果不符合患者的预期,就容易产生医疗纠纷。& rdquo莱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进东告诉记者,医疗服务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出口服务过程却无法保证服务结果,容易产生医疗纠纷。就医疗本身而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不能混为一谈。医疗纠纷不一定涉及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也不一定涉及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引入第三方调解。
2014年,莱州市卫生局共受理医疗投诉132件,其中医疗纠纷51件。如何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成为调解医疗纠纷的重中之重。
医学是一门有缺陷的科学,不可能十全十美,医疗纠纷在一定意义上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一个机构有必要在减轻医生压力的同时,让患者及其家属得到应有的补偿。一般来说,仅仅依靠存在隐患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联系是很难解决医疗纠纷的,需要有权威机制的第三方介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初衷是最大限度地缓解和处理医疗纠纷,从而缓解医患矛盾。
王进东表示,第三方调解机制是为了帮助医患双方依法维权,使医疗机构能够依法执业,因此保证其独立性和中立性非常重要。与传统的医患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等医疗纠纷解决方式不同,第三方调解组织是一种公益性服务、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为了发挥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保证调解中心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成立之初就纳入了司法、卫生、公安、法院等部门,避免因个人认识偏差而造成的不公。要通过依法维权将医疗纠纷调解纳入法治轨道,通过可信的司法机制解决医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