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规格的药物仍然很普遍。
2014年,多家药物研究机构开展了中国药物使用情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人超范围用药行为普遍存在,是导致病原菌产生强烈耐药性的重要因素。强调目前我国也普遍存在超规格用药现象,应引起重视。据华西医院张玲利、李幼平教授等介绍。,在《世界住院患者超说明书用药现状系统评价》一文中,新生儿ICU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为52.5%,儿科ICU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为43.5%,普通儿科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为35.5%,儿科手术室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为27.5%。
新药审批滞后于临床实践,忽视特殊人群,说明书不准确或不完整,需要寻找新的治疗方法,在旧药新用方面有经验等。,所有这些都导致过度指令,但最大的原因是追求经济效益。我国目前非处方药的现状之一是药物选择偏离临床治疗,如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大量使用昂贵药物和好药等。另一个是给药途径不规范,比如过度依赖注射和输液。目前对这一现象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超说明书用药的合理性界定是一个难题。
实习生的错误谁负责?
2014年11月24日,北京首例医生被控医疗事故罪。事情要追溯到2011年,一名女子住进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胃肠外科,被诊断为“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结节、慢性肾功能不全和尿毒症、维持性血液透析。”术后患者感觉手术部位有点疼痛,前来咨询的外科医生是实习医生,未取得执业资格。45天后,患者死于中毒性休克。患者家属认为值班外科医生(会诊实习生的主管)未能及时抢救,要求立案追究医生刑事责任。根据北京市医学会发布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院诊疗过程中的过错包括:允许仅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人员单独会诊,违反了《医院工作制度》关于会诊制度的相关规定;死亡原因主要是颈部手术区血肿压迫气管导致窒息治疗无效,治疗无效与患者最终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相关专家解释,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有严格限制:犯罪主体为具有医师资格的正规医务人员;主观上肯定是严重不负责任。但是如何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呢?医疗行业存在固有风险,很难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如何识别允许的风险?无论是技术失误造成的事故,还是医护人员主观造成的事故,后者恐怕很少发生。用刑法惩罚医生合理吗?
告诉医药代表不要活跃,并考虑药品回扣。
【/h/】2014年11月,江西省砚山县8家乡镇卫生院院长因购买高单价药品、收受回扣等受贿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涉案医生、药店工作人员也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被查处。医生因药品回扣入狱的消息时有传出。长期以来,医药代表与医生的关系,以及药品回扣等话题一直是医药行业和社会争议的焦点。2013年下半年的GSK事件再次将这些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药品回扣是全球医疗行业的一个痼疾。2014年10月,澳大利亚医生和医学界发起“对医药代表说不”运动,呼吁澳大利亚医生与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保持距离”。该运动还建议医生在其办公室外设立“禁止医疗代表进入”的标志。
美国试图抵制毒品回扣法。从2013年8月1日起,《医师支付阳光法案》的最终条款将生效,这意味着制药公司和医疗设备公司将开始向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中心(CMS)报告支付给执业医生或教学医院的任何报酬,医生或其直系亲属拥有的任何财产和投资股权也应报告。从2014年9月30日起,患者、保险公司和其他人将能够在面向公众的可搜索数据库中查看这些数据。阳光法案不是为了限制医疗行业的行为,而是为了增强财务关系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