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5岁女性子宫切除20多次,来医院做医学鉴定【/h/】2014年12月8日08:14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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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娜终于等到了结果。
去年五月,她在人工流产时切除了子宫。她在医院讨论此案无果后,前往黑龙江省绥棱县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今年3月12日,她第一次来到绥化市医学会提交鉴定申请。从那以后,她已经等了很久。
【/h/】直到11月18日,绥化市医学会对绥棱县卫生局委托的吴丽娜、绥棱县中医院、绥棱县人民医院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进行了鉴定。根据参与鉴定的专家分析意见,绥棱县中医院在对吴丽娜患者的医疗行为过程中违反了治疗常规,应对医疗结果负主要责任。结论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类标准(试行)》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本案属于三级、三级医疗事故,绥棱县中医院负主要责任,绥棱县人民医院不构成事故,不承担责任。
住在绥棱县常山乡五步村的吴丽娜说,这是她20多次往返申请的结果。从普通农民到绥化市医学会,每一次往返对她来说都不容易——从村里到绥化市医学会,需要换乘4辆公交车,从村里到县城坐1个小时的公交车,从县城到县客运站下车。从绥棱县坐车到绥化市要两个多小时,在绥化客运站下车要几分钟才能到医学会。每次200多元。
她说她在村子里开了一家食堂。每次来绥化,都要找人照顾。她经常很早就从家里出来,晚上顶着月亮回家。
子宫切除术是25岁的吴丽娜痛苦的记忆。
吴丽娜和丈夫姜超于2011年1月结婚,同年10月生下一女。据姜超介绍,2013年3月初,妻子再次怀孕,在绥棱县中医院进行药物人工流产后,下半身一直在流血。去年5月2日,我老婆在绥棱县中医院又做了一次刮宫流产手术。手术中,她因大出血被转至绥棱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告诉姜超,吴丽娜有生命危险,需要切除子宫。她需要家人的签名才能做手术。
出院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吴丽娜逐渐康复。有人提醒她:子宫切除是医院负责的吗?应该有句话说。
吴丽娜去医院协商不成功后,到绥棱县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014年3月12日,吴丽娜第一次来到绥化市医学会。当时她因为材料不全回国了。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吴丽娜多次往返于绥化市医学会。医学会给她的回答是医院的材料没交,她要等。
2014年6月9日,吴丽娜再次来到绥化市医学会,工作人员告诉她,医院的材料还没有交上来。吴丽娜当场打电话给医院,医院说材料已经交给医学会了。同一天,医学会的工作人员把吴丽娜领到二楼交费。收费员说:材料没有审核程序,不能收费。6月23日,吴丽娜再次来到绥化市,医学会没有一个人没有成功返回。6月25日上午,吴丽娜来到医学会准备交费,财务人员告诉她,不检查不能交费。
下午,吴丽娜终于交了2200元的医疗事故鉴定费。交完费用后,拿着收据的吴丽娜高兴地来到了医学会的办公室。登记后,工作人员告诉她:回去等着!
在此期间,吴丽娜无数次打电话或来绥化市医学会询问何时会对他进行鉴定。医学会的回答只有一个字:等等!
【/h/】“十一”假期过后,吴丽娜再次来到绥化市医学会,第一次接待她的女同志告诉她:很快,也就是一两周。
10月下旬,绥化市医学会还是没有给吴丽娜做鉴定,固执的吴丽娜又问绥化市医学会:他的鉴定什么时候能做!
工作人员告诉她,由于最近上级的检查,她的评估被推迟了。尽量早点给她安排。
[/h/然而,在农村,她开始担心自己未来的婚姻。(刘)
(编辑: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