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为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商务部关于公布中医药服务贸易首次试点重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国药发〔2014〕22号),我市被列入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重点地区名单。此外,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商务部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预试重点企业(机构)名单的通知》(国药办发〔2014〕21号),将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同仁堂(600085,股吧)(集团)有限公司3家机构纳入中医药服务贸易预试重点企业(机构)。
并将全市3家机构列入相关中医药服务贸易名录,对促进本市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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