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因医疗纠纷将医生眼睛打成盲目四级领刑

本网站消息(图,)患者在医院遇到与自己发生医疗纠纷的主治医师。双方纠缠发生口角后,患者直接将医生的眼睛标记为盲4级,构成重伤。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4年8月27日,被告人吴迪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部一楼电梯处遇到与其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主治医生廖某。被告人吴迪要求廖某陪其到院长办公室解决医疗事故纠纷。被害人廖某拒绝后,两人发生口角,并进行拉扯,期间被告人吴迪打伤了廖某的左眼。经鉴定,被害人廖左眼失明为ⅳ级,损伤程度构成ⅱ级重伤。

2014年9月9日,被告人吴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害人廖某与被告人吴迪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廖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迪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犯罪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吴迪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吴迪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考虑到被告人吴迪犯罪情节轻微,表现出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并结合被告人吴迪居住的社区矫正机构同意其矫正的意见,法院决定宣告对被告人吴迪缓刑。因此,根据被告人吴迪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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