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医院医疗糾纷的评判处理

易丽华,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院长、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无锡市杰出人才贡献奖获得者、亚洲医院管理奖获得者、中国医学科技奖获得者、中国医院协会科技创新奖获得者,主编医院管理理论专著20部。

医院是挽救生命的重要医疗场所,医疗活动具有高风险性、复杂性、科学性和不确定性。医疗活动双方对医疗活动中的治疗措施、方法、规模和效率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当这种对异同的认识跨越患者的生活和重大危害时,就会发生纠纷和争执。

医院的医疗纠纷经常发生在急诊科、ICU、手术室、专科病房和门诊部。特别是当患者病情危急,或变化迅速,或节假日期间医疗力量薄弱,或医疗水平不足以应对患者病情发展时,医疗问题和医疗纠纷特别容易发生。

医院里的很多医疗纠纷都是医疗活动,基本都是按照标准进行的,医护人员基本都是各司其职,往往是由于患者病情危重,病情突然变化,抢救无效导致的。这些纠纷,往往是患者家属,无法接受最坏的医疗结果,却被一些医疗细节、未知的并发症等纠缠。也有少数纠纷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服务态度、医疗差错、医疗标准等,加剧了患者病情的变化和恶化,从而引发纠纷。

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一是全力以赴抢救病人,绝不影响危重病人的救治。患者病情稳定后,或医疗结束后,可再次处理纠纷。此外,在医院里,除了能处理与患者纠纷的医生和科室负责人,医疗部门还会协调处理重大医疗纠纷。

患者及家属可以向一对医院提出自己在医疗活动中的意见、问题和不满,并尽快要求答复。医院接到投诉后,首先要去所在科室调查取证。并召集医院专家组对医疗问题和患者投诉进行判断、讨论并提出处理建议。总的结果可以是:没有重大医学问题,主要是做好解释和沟通。有一些小错误和态度问题,但不会严重影响医疗结果。他们主要以现实的方式被对待和处理。存在一些真正的责任问题、严重的医疗技术问题和严重的医德问题。医院、科室、医生也要勇于承认和接受患者的起诉、鉴定和调解。

医患双方都应尽力减少医疗纠纷。然而,当它确实发生时,应该客观冷静地对待。可以说,医院里几乎没有医生护士愿意发生争执,希望病人身体不好。不应该用医疗、打砸抢的手段来处理。医院、科室、医生也要积极面对,共同严肃处理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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