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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一直是公众关注的问题。昨日,记者从宁夏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宁夏医调委)获悉,今年上半年,宁夏医调委共受理医疗纠纷160件,其中已结案129件,部分案件正在调解中。与2014年上半年的199例相比,同期减少了39例。

据了解,2014年1-12月,宁夏医委会共受理医疗纠纷359件,结案356件,累计协议金额1858.69万元。

医患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如何尽可能避免医患纠纷?

信息不足

2014年1月17日,57岁的患者邹女士因右耳疼痛到医院就诊。门诊耳鼻喉科检查排除耳部疾病。建议她在神经内科接受咨询后,去神经内科门诊接受相关治疗。之后,患者出现颈椎疼痛、头痛、麻木等症状。

评估组认为该病例医院不负责任,但治疗前与患者沟通不充分,告知不充分。最后,医院给邹女士赔偿1.6万元,双方签订了解决协议。

病例减少。

2015年2月12日,48岁的赵先生因胸闷、胸痛在某医院心胸外科门诊就诊困难。一个主任给他做了心电图和胸透检查单就离开了门诊。患者带着心电图和胸片报告回到门诊,又接过医生询问病史,检查心电图和胸片报告。未发现异常后,给予心脏彩超和胸部CT检查单。在等待心脏彩超时,患者突然失去意识,停止呼吸,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宁夏医学委员会认定医院没有责任。经调解,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经济损失5000元。评估组认为医院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首诊医生没有写病历,接诊医生没有写接诊时间和签字。医院应加强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和病历书写规定,避免对患者信息不对称的合理怀疑。

沟通不畅。

2013年11月28日,35岁的孟先生因“发现左下肢肿瘤两个多月,咳嗽咳痰一个多月”到医院就诊,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双肺感染、败血症。医院随后对患者进行了CAG化疗。治疗过程中患者持续高热,治疗后期患者高热不退。患者签署自动出院同意书并办理出院手续后。出院当天因“肺结核、白血病”转入另一家医院治疗,治疗无效死亡。

本案还认定医院不负责任,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经济损失1万元,并签订调解协议。

我们的记者沈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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