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调解医患纠纷 唐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欢迎

患者家属向唐山市医疗委员会赠送横幅。

2013年12月26日,唐山市本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的精神,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探索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新模式,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纠纷。一年来,唐山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医疗案件、化解医患矛盾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来自唐山市卫生局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0月,唐山市医疗调整人民解放委员会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纠纷143起,赔偿金额达860多万元,为化解医患矛盾、解决医疗纠纷、创建平安医院、建设和谐唐山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医院管理制度不严格,医务人员个人责任心不强,医疗、护理标准落实不到位;患者对药物期望过高;医院负担重、医生缺乏沟通能力是导致医疗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目前,国内医疗纠纷一般通过行政和解、诉讼程序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三种方式解决。无论是医院的过错,还是患者的误解,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最重要的是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机构应该站出来主持正义。但传统卫生部门的行政调解往往被打上“官医一家”的烙印,医患之间缺乏信任,通过相互协商达成一致更加困难。通过法律手段,医院负担得起,但患者负担不起。因此,建立有效的“第三方”纠纷调解方法势在必行。

2013年12月26日,唐山市委、市政府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本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建立有效的医疗纠纷处理处置机制——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化解医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践证明,这种方法行之有效,深受欢迎。

唐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定位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政法、卫生、司法、公安、法院、财政、民政、保险监管等8个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对医疗调解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经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向司法局申报并批准成立的医疗调解委员会,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独立工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收取任何费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招募懂“法、医、调、策”的复合型人才,组建调解队伍。司法和卫生部门帮助成立了由医学、法律等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评估委员会”,并以其科学评估为调解提供技术支持。

同时,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共担作用,至关重要。目前唐山市卫生局已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实施医疗责任保险,使调解与赔偿有机结合,既能解决赔偿问题,又能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结案效果。而且,保险公司代理医疗机构进行赔偿,最终会将医疗纠纷从院内转移到院外,从而保证院内正常的诊疗秩序。

据了解,目前,海南、宁夏、甘肃、广东、新疆、山西、郴州、湖南、阜新、辽宁等省市相继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赢得了医患双方的认可,成为解决地方医疗纠纷的主渠道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途径。

(来源:河北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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