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玉奎实习生李欢通讯员魏潘涛)日照市医保部门A 1201/7702.html " >工作人员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12万余元。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腐败案件,被告人李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7岁的李强(化名)是日照市一家医院的员工。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李强在日照市某医院医保办工作时,偶然发现城镇住院患者的姓名被录入到新农合报销系统中,只要姓名和性别相同,就可以利用这些患者的住院信息在新农合报销系统中再次进行报销。
因此,李强利用其负责新农合审核报销的职务便利,伪造朱、刘、李等19人的住院信息,骗取新农合基金共计人民币125,536.08元。
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李强听说日照市审计局要对医保费用进行审计时,预感到事情不妙,于是将153,933.7元交给日照某医院住院部,称报销有误,多报了15万元。这一次,他弥补了超额报销。2013年12月,日照某医院将款项上缴日照市东港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014年8月,东港区人民检察院前往日照市某医院寻找被告人李强,得知李强已从单位辞职,于是通过李强的亲属联系其妻子。当天下午,李强在妻子陪同下到达案,如实供述了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全部犯罪事实。
经审理,东港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强作为日照市某医院从事农村医疗保险审核的工作人员,利用保险报销制度的漏洞,使用虚假报销凭证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共计125,536.08元,其身份符合《刑法》关于“在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规定。他骗取的财物属于财政专项资金,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李强的犯罪事实已被侦查机关掌握,但在接受讯问前,主动向侦查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当自首,并考虑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和退赃情况,决定减轻处罚。
2月,东港区法院审结贪污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强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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