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滞留,亲情遗忘还是制度疏忽?

来自惠州龙门县的农家妇女刘,独自躺在暨南大学附属三九脑科医院综合病房的病床上,由医院聘请的专职护士陪护。她在这家医院住了3年3个月15天,共计1203个日夜,欠款20多万元。她仍然在医院里度过农历新年,采访记录和24小时护理人员证实,到目前为止没有人看望她。(南方都市报2月23日)

前段时间看新闻报道,霸占病床多年的老赖被抬出医院,感觉很放心。同样滞留在医院的59岁男子刘,处境尴尬。

20万对于老年家庭来说可能难以承受,但不可忽视的是,老人最早可以在2012年出院。为什么当时他们的孩子不接她?当时肯定没有那么多钱。是因为老年人失语偏瘫吗?且不说医院给出的诊断是“病情稳定,恢复自喂。”即使有更多的理由,也不能成为抛弃老人的理由。

古代伦理把孝放在第一位。虽然今天,我们不再愚蠢地遵循许多限制思想和行为的封建仪式,“尊老”是一项国策,也是一条基本的道德底线。对于生下我们的人来说,即使不能再给后代带来直接的利益,也可能带来很多烦恼,但血脉之间的羁绊是无法斩断的,作为“人”最基本的孝道必须在那里。

另一方面,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也令人失望。这一消息发生的广东,累计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超过20亿,但一年实际使用只有10万左右。救助基金官员坦言,知道救助基金申请程序的人不多,申请特别繁琐,需要交管部门牵头,6个相关部门开会审核。最关键的一点是没有专职人员处理费用的审核,所有交警都是兼职做申请的。

不专业的交警没有做好本职工作也就不足为奇了,他们的委托人不是亲属,工作繁忙,申请手续繁琐,情况复杂多变,家属无人照顾,案件可能接踵而至,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患者年年都在医院”,“像刘这样回不去的患者虽然不多,但也不是孤立的病例”。

也许是出于人道主义或其他原因,医院没有做好事,把滞留病人抬出医院的做法是不合适的,不能推广。事实上,涉及医疗欠费但被亲属遗弃的,涉嫌构成遗弃罪。只要患者符合出院标准,医院在通知家属不来后,应立即报告病例。我们要知道,如果警察以遗弃罪起诉家属,基本上是会胜诉的。我相信没有多少人愿意坐牢。这肯定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各大医院床位不足的问题,也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患者长期滞留可能引发的医疗纠纷。

病人住院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无论是滞留患者还是故意滞留患者,都要有完善的制度管理,尽量减少人为影响,使患者得到妥善安置。不然不仅滞留的人会觉得冷,人也会觉得冷。毕竟,没有人能预测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文本/丁辉

(原标题:患者滞留、家属遗忘还是系统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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